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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宁大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联合认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发布日期:2020/10/22 10:09 作者:高翔 点击量: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0〕8号)要求,今年4月份由科技处牵头,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图书馆与信息中心、国资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研究生院联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申报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经推荐、评审等程序,日前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发文获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 教育部关于确定2020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0〕40号),浙江省仅浙江大学入选示范高校,宁波大学作为遴选中的80所试点高校之一,是省内获批的五所高校之一。此次试点示范工作有效期为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学校后续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要求,完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保障,扎实做好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学校知识产权工作成绩。

文章来源:科技处  责任编辑:郭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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