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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建立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
发布日期:2013/06/17 00:00 作者:教务处供稿 点击量:

  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帮助高校青年教师尽快胜任教学岗位需要,充分发挥优秀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宁波大学在青年教师教学导师制的基础上,再次出台了《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从2013年起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至今,已有135名青年教师参加了结对培养。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主要是针对新聘用到宁波大学工作的无高校教学经历(含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的在岗教师,同时也针对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未获得教学上岗资格证书的青年教师,也包括其它需要接受培养指导的青年教师。这些青年教师教学经验不足,对教师职业的认识和教学技能的掌握还不充分,因此需要导师的帮带和相关培养。
青年教师的助讲培养,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总体负责,各学院负责具体的结对和档案管理。青年教师参加教学的各个环节的培养学习,包括听课、备课、编写教案或讲义、试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与实习等;参加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相关教研活动;参加教学技能竞赛、教研论文发表等有关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的情况,均以文字形式记入培养档案。他们所接受的培训情况将录入教师本人的培训学时(分)档案,作为考核和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学校和学院为青年教师配备导师,导师为师德优良、学科相近、教学业绩突出、有一定资历的教师。根据培养制度,青年教师要主动与导师沟通,接受导师在思想和业务上的指导,积极参加教师教学发展获得,定期就个人思想、教学或助教工作、培训情况进行总结和反省。培养期一般为,结束时进行终期考核。考核合格的,将获得教学上岗资格证书。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胡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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